金融"3.15"|与你我有关!这些《个人信息保护法》内容你要了解 支付机构-刘总 • 2023年3月2日 上午3:50 • 机构动态 • 阅读 7 与你我有关 严禁“大数据杀熟”,防止“过度采集”,严格保护个人敏感信息……2021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为我们上网安全、保护隐私、保障权益上了一把“法律锁”。今天,小编就再和大家一起来学习下《个人信息保护法》中与你我息息相关的内容,看看在网络时代,它是如何保护我们个人信息安全的。 什么是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 例如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都属于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如何处理? 个人信息处理者在处理个人信息时,最重要两个关键词为“知情”和“同意”。 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 处理个人信息,应在事先充分告知的前提下取得个人同意,不得误导、欺诈、胁迫等;不得以个人不同意为由拒绝提供产品或者服务;信息处理者应当提供便捷的撤回同意的方式。 个人敏感信息如何处理? 《个人信息保护法》将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列为敏感个人信息。 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必要性,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方可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并向个人告知处理的必要性以及对个人权益的影响。 同时,为保护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和身心健康,特别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确定为敏感信息,处理此类信息,应当取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同意。 对“大数据杀熟”“过度收集”“人脸识别”如何规定? 针对“大数据杀熟”,《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应当保证决策的透明度和结果公平、公正,不得对个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针对“过度收集”问题,《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应当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 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个人信息的保存期限应当为实现处理目的所必要的最短时间。 “人脸识别”等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 《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规定,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应当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所收集的个人图像、身份识别信息只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取得个人单独同意的除外。 大型网络平台的义务是什么? 《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提供重要互联网平台服务、用户数量巨大、业务类型复杂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制度体系,成立主要由外部成员组成的独立机构对个人信息保护情况进行监督; (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平台规则,明确平台内产品或者服务提供者处理个人信息的规范和保护个人信息的义务; (三)对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处理个人信息的平台内的产品或者服务提供者,停止提供服务; (四)定期发布个人信息保护社会责任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个人信息跨境提供的规则是什么?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和处理个人信息达到国家网信部门规定数量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存储在境内。 非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批准,个人信息处理者不得向外国司法或者执法机构提供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信息。 对侵犯个人信息行为的惩处是怎样的? 违反本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或者处理个人信息未履行本法规定的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的,由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对违法处理个人信息的应用程序,责令暂停或者终止提供服务;拒不改正的,并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由省级以上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万元以下或者上一年度营业额百分之五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或者停业整顿、通报有关主管部门吊销相关业务许可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决定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担任相关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zgposji@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即删除。 赞 (0) 支付机构-刘总 0 生成海报 金融"3.15"|“快递客服”主动退款?这种“好事”莫相信! 上一篇 2023年3月1日 下午5:23 为政企数字化按下“快进键”,通联支付成功中标“云上贵州”项目 下一篇 2023年3月2日 上午10:04 相关推荐 国通星驿:减费让利,助力实体经济复苏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机构减费让利、惠企利民的决策部署,推进减费让利政策精准落地。作为实体经济发展的一份力量,我公司始终将支付服务费降费让利工作作为惠企利民以及履行社会责… 机构动态 2023年5月27日 5 消保闽南之声 | 非法放贷那些事儿 机构动态 2023年4月20日 6 机构动态 以案说法 防范身边的洗钱风险系列案例展播(七) 2023年10月18日 14 【消保闽南之声】存款保险 让我们的存款更安全 机构动态 2023年5月31日 4 借助强化尽职调查防范空壳公司洗钱风险 2023年10月6日,香港海关通报,海关近日采取代号“火花”的执法行动,查获一起洗钱案,嫌犯通过在香港设立空壳公司和开立多个银行账户,在两年半内洗钱6亿港币。在各类洗钱案例中,犯罪… 机构动态 2024年4月1日 2 【消保闽南之声】远离虚拟货币 警惕投资骗局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 机构动态 2023年10月31日 14 机构动态 山城烘焙新势力,通联支付携手蒲公英升级零售门店数字化服务 在山城重庆,好利来旗下烘焙品牌“蒲公英”的门店沿街可见,店面清新明亮,糕点琳琅满目,店内摆放着人脸识别收银机,从选购到刷脸或扫码支付,整个过程快捷流畅,令人舒适。作为国内烘焙品牌新… 2022年11月24日 4 机构动态 国通星驿:为群众办实事,支付降费见实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决策部署,福建国通星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了以“减费让利 让利于民”为主题的一系列减费让利政策宣传活动,积极落实… 2022年11月29日 5 通联支付亮相2023年数博会,助推数实融合发展 5月28日,为期3天的2023年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简称“数博会”)在贵阳圆满闭幕,本次大会以“数实相融 算启未来”为主题,资… 机构动态 2023年5月31日 3 【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加强反恐宣传,筑牢平安防线 ' 机构动态 2023年4月11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