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通支付违法被罚已追责4人 总经理张磊被罚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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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6月10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网站日前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其中,行政处罚决定书(杭银处罚字〔2022〕32号)显示,时任快捷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捷通支付”)总经理张磊对公司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1.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3.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于2022年5月31日决定对张磊处罚款12万元。

  此外,行政处罚决定书(杭银处罚字〔2022〕33号)显示,时任快捷通支付风控副总监彭先英对公司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1.违反支付清算管理相关规定;2.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3.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于2022年6月6日决定对彭先英警告,并处罚款11万元。

  官网显示,快捷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注册资金1.8亿元。2013年7月,快捷通成功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正式成为获许在全国范围内从事网络支付业务的第三方支付企业。

  此前,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杭银处罚字〔2022〕27号)显示,快捷通支付因违反支付清算管理相关规定等2宗违法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共计罚没851.25万元,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5月11日。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杭银处罚字〔2022〕16号)显示,时任快捷通支付技术副总监严冬对公司违反支付清算管理相关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对其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4月27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杭银处罚字〔2022〕17号)显示,时任快捷通支付高级业务总监王强对公司违反支付清算管理相关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对其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4月27日。

  以下为原文:

快捷通支付违法被罚已追责4人 总经理张磊被罚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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