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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武汉市供水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
《条例》对与民生息息相关的
二次供水问题有了明确说法
第53条增加了“水压”两个字
减掉了“所有权人”四个字
10月30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武汉市司法局立法处工作人员李明解释:“确保水压符合国家标准,明确二次供水设施的责任单位为供水管理单位,而不再是原所有权人,也就是用户。减的是居民负担,增的是供水单位的管理责任。”
二次供水是城市供水系统中原水供应、制水生产、清水输送、二次供水四个环节中的最后一环。由于二次供水设施老化,不少老旧小区居民用水堵在“最后一公里”。2019年,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将《武汉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以下简称原《条例》)的修订列上议事日程,用立法解决百姓的急难愁盼。
江岸区永清街道仁义社区二次供水改造工程于今年3月底正式竣工验收,惠及居民153户。图为仁义社区泵房
老旧小区水压不够居民犯愁
李明的好友付旭住在武昌区张家湾小区,该小区以多层楼房为主,是个老旧小区。2020年8月,得知李明在调研二次供水问题,付旭给他发来特殊邀请:凌晨来家里洗个澡。
拧开水龙头,水如细线一般。“水压不够,平时可以将就一下,但热水器不能启动,想洗热水澡只能在深更半夜。”付旭说,老百姓最烦心的是水压不够,最怕的是二次供水设施“罢工”停水。此后,有关单位的调查表明,张家湾小区的地管、楼内立管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老化,3楼以上居民用水水压不足。
《条例》增减6个字
二次供水设施责任明确了
在立法调研过程中,调研组召开了四场座谈会,向个人用水户和单位用水户分别发放调查问卷650份和200份,对二次供水问题反映最强烈的集中在水压和管理责任上。
在原《条例》中,对水压没有规定,二次供水设施的责任单位是所有权人或管理单位。一个“或”字导致责任不明。在实践中,用户既无财力也无能力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管理和维修。
法律是民生的兜底工程。没有切实可行的法律法规,保障民生将是一句空话。“移交给供水单位管理是发展方向,也是此次修订的目标。”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刘畅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张宝表示,《条例》增减六个字就是从立法上明确由政府兜底保障民生。
付旭给李明带来了好消息:小区更换了地管、立管,新建箱式一体转压泵房,安装智能化加压设备,半夜才能洗热水澡成为过去时。
江岸区二次供水改造现场。记者夏晶 摄
随着立法工作的推进,老旧小区二次供水改造工作也在稳步推进。据武汉市水务集团相关负责人介绍,2019、2020年,全市已完成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点位601处;今年底还将完成559处点位改造,三年来累计130万人受益。
(记者邓进 夏晶)
【编辑:戴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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